【戶籍辦理】關于咨詢辦理戶口遷移證的問題
發(fā)布日期:2024-09-02 15:38
信息來源:12345網絡渠道
問
想要遷出戶口,根據學校要求需要辦理遷移證。根據網絡公開信息了解到,辦理遷移證需要攜帶戶口簿,但因個人原因,不便拿到戶口簿,請還有別的方式嗎?
答
尊敬的市民,您好!您反映的問題已收悉,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: 根據《安徽省戶政管理工作規(guī)范》,第九十八條〔居民戶口簿補(換)發(fā)〕公民遺失或損壞居民戶口簿的,按照以下規(guī)定辦理補(換)發(fā):(一)〔家庭戶居民戶口簿〕家庭戶居民戶口簿遺失或損壞的,戶主應當及時到公安機關申報證件遺失或補(換)發(fā)。戶主無法到場的,可以委托戶內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持戶主書面委托書、戶主和本人居民身份證到公安機關申報。新的居民戶口簿補發(fā)后,原居民戶口簿作廢;遺失的居民戶口簿重新找到的,應當上繳公安機關;換發(fā)新的居民戶口簿后,原居民戶口簿應當由公安機關收回。對立為一戶的家庭,因家庭糾紛,戶內成員無法取得居民戶口簿的,經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調解無效,可憑申請人的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,為其制發(fā)僅含首頁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的居民戶口簿。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!如有疑問,請聯系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西河口派出所,聯系電話:0564-2991000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