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辦理出生登記隨母入戶事項流程公開指南
序號 | 公開領域 | 公開事項 | 受理部門 | 辦理依據(jù) | 辦理條件 | 辦理流程 | 所需材料 | 辦理時限 | 收費依據(jù)及標準 | |
(編碼) | 一級事項(編碼) | 二級事項 (編碼) | ||||||||
1 | 戶籍管理 122000000 |
出生登記 122001000 |
隨母入戶 122001001 |
全市任一戶籍派出所或戶政大廳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》、《公安部戶口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規(guī)范(試行)》(公通字(2021)12號)、《安徽省戶政管理工作規(guī)范》、《安徽省戶政業(yè)務辦理標準》(皖公通〔2021〕20號) |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(nèi),父親、母親或者其他監(jiān)護人應當憑《出生醫(yī)學證明》、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、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,向父親或者母親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。 | 申請—受理—辦結 | 1、嬰兒母親《居民戶口簿》、居民身份證; | 現(xiàn)場辦結 | 免費 |
2、嬰兒《出生醫(yī)學證明》。 | ||||||||||
3、嬰兒父(母)《結婚證》(婚生的提供,父母在同一戶口簿上可以體現(xiàn)夫妻關系的,無需提供); | ||||||||||
4、非婚生育說明(非婚生育的提供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