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七、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

【字體: 【編輯日期:2015-02-03 09:58】 【來源:裕安民生工程】 【閱讀:

    對全省約2.8萬獨生子女傷殘(三級以上)、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養(yǎng)子女的夫妻,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出資發(fā)放扶助金,扶助金自女方年滿49周歲開始領(lǐng)取,直至亡故為止。同時,對全省約6500名計劃生育手術(shù)并發(fā)癥三級、二級、一級人員分別給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、200元、300元補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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